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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财政法案修正案:数字税纳税人拟承担国别报告提交义务2020-07-07 15:51:31

英国2019-21财政法案提出了一项修正案,要求英国缴纳数字服务税的企业发布集团税务策略,通常需要包含国别报告。

根据英国现行规定,位于欧盟境内或在欧盟境内开展业务、综合收入总额达7.5亿欧元(8.43亿美元)或以上的跨国集团需要提交国别报告(CbC)。报告要求包括所有集团业务所在税收管辖区的信息,涵盖收入额、税前利润、已付和应计所得税、员工人数、设定资本、相关收益和有形资产。

一些英国集团早在2016年9月15日之后就已经被要求发布税务策略。如果纳税人是英国集团、子集团、公司或合伙企业,且上一财年具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要求必须编制并发布税务策略:

(1)营业额在2亿英镑(2.49亿美元)以上。

(2)资产负债表金融超过20亿英镑

此外,需要编制国别报告的集团同样需要发布税务策略。只有当公司或子集团没有被上级公司发布的税务策略包含时,才需要发布自己的税务策略。

2019-21年财政法案修正案把发布税务策略的要求扩展到英国需要缴纳数字服务税(DST)的公司。数字税自2020年4月起开始征收,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平台和线上市场取得来源于英国用户的收入适用2%的数字税税率。

当集团来源于数字化业务的全球收入超过5亿英镑,其中来源于英国用户的收入超过2500万英镑时,企业需要缴纳数字税。

如果集团根据英国相关规定需要准备国别报告,或集团最高管理机构是英国税收居民,则其发布的税务策略中也需要包括国别报告。

修正案如果通过,该规定将于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2019-2021年财政法案已获下议院二审通过,上议院一审通过。接下来,将在上议院进行二次审核,届时将对修正案进行审议。


(来源:Wolters Kluwer 全球税务研究信息库 发布时间:2020-07-06)